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“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”项目人员选拔通知

发布日期2024-03-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AG真人国际官网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,为做好乡村发展创新管理人才培养项目派出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年度选派计划

1.外方合作院校:巴西圣保罗大学、墨西哥CIMMYT

2.选派类别、规模与留学期限: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,366个月。

二、费用资助标准

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,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三、申请人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。申请时应具有意向性工作单位。

2.身心健康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记录,每学期按时注册报道。

3.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,较强的学习、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,综合素质良好,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,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。

4.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(198711日以后出生)。

5.农艺与种业专业硕士202491日之前完成培养方案安排的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。

6.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、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1937)。

*针对申请访问学者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,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,也可申请,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,如往年WSK/TOEFL/IELTS等考试成绩单。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,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/TOEFL/IELTS等考试,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。

7.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:

⑴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。

⑵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。

⑶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。

⑷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,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,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。  

⑸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、回国后服务尚不满5年的人员。

四、项目选派具体办法与要求

申请人须为公司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,并在出国前完成所有课程学分、有一定的国内乡村振兴相关实践经验。被派出员工在交流期满后,回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。按照留学基金委项目执行要求,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在申请时须提交意向性就业协议书,赴涉农一线或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,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。

五、选拔推荐流程

1.2024322日前:申请人提交材料至新楼1004办公室,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文件以“乡村振兴项目-学号-姓名”打包命名并发送至wangxin07@cau.edu.cn

2.2024325-329:学院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择优选拔拟推荐人员,并在学院网站完成公示;统一组织拟推荐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,填写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(申请人应在42日前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平台的报名与材料上传)。

六、所需材料清单

2024322日前提交至学院的材料:

1)《单位推荐意见表(员工)》(见附件2,“推荐意见”由导师填写签署,单位和公司审核盖章部分暂时留白)

2)成绩单复印件

3)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

4)有效身份证复印件

5)最高学历/学位证书复印件

6)国内导师推荐信

7)申请承诺书

*材料说明详见附件1


AG真人国际官网   

2024年3月18日   


附件1. 申请材料及说明(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).docx

附件2. 单位推荐意见表(员工).doc

    附件3.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申请承诺书.docx